幹探扮買家 84年徙手勇擒葉繼歡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7/04/19 12:44

最後更新: 2017/04/19 12:4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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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賊王」葉繼歡患癌在瑪麗醫院羈留病房逝世,終年55歲。葉繼歡曾於80至90年代曾犯下多宗持械行劫案,包括於1984年連環持械行劫尖沙嘴景福金行及中環置地迪生表行,於同年被捕及被判處理贓物及無牌管有槍械罪成,判囚16年。及後於89年成功越獄並再度犯案,在鬧市以AK-47掃射。

曾於1984年遞捕葉繼歡的幹探,正正就是當時警隊總部情報組警長李光明更扮作買家接贓,用現金誘使葉繼歡雙手離槍。

李光明現已退休,他於09年接受傳媒訪問時指表示,當年警方已知葉繼歡為還賭債而打劫金行。為了伺機拘捕葉繼歡,當年李光明奉命扮買家購買賊贓,並拿着裝有24萬元現金的紙袋,接洽買下約260多隻名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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藉現金令葉繼歡雙手離槍

雖然李光明當時跟3名同僚同往灣仔會展附近地盤交易,但葉繼歡警覺性極高,只叫李一人上車,並用左手按腰間向李示意自己身上有槍。

李光明憶述指自己當時只希望令葉繼歡左手離開槍,便靈機一觸,拿出10萬元現鈔要葉繼歡雙手離槍數錢。李立即把握時機撲向葉繼歡,但葉激烈反抗,並拔槍指向李。李光明即時捉緊手槍輪瓜,令葉無法開槍,並在同僚協助下成功拘捕一代賊王。

李光明因此獲當時港督尤德頒發嘉許狀及警隊最高榮譽「紅雞繩」,而葉繼歡因處理贓物及無牌管有槍械罪被判監16年。

但後來葉繼歡在1989年逃獄,並再度犯案,在鬧市以AK-47掃射,至1996年才再度被捕,被軍裝警員截查時中槍半身不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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